中國酒文化的起源
公元前4000-2000年,即由新石器時代的仰韶文化早期到夏朝初年,為頭一個段落。這個段落,經歷了漫長的2000年,是我國傳統酒的啟蒙期。 從公元前2000年的夏王朝到公元前200年的秦王朝,歷時1800年,這一段落為我國傳統酒的成長期。 第三段落由公元前200年的秦王朝到公元1000年的北宋,歷時1200年,是我國傳統酒的成熟期。 第四段落是由公元1000年的北宋到公元1840年的晚清時期,歷時840年,是我國傳統酒的提高期。 自公元1840年到現在,歷時150年,為第五段落,是我國傳統酒的變革期。
文人與酒
酒,作為世界客觀物質的存在,它是一個變化多端的精靈,它熾熱似火,冷酷象冰;它纏綿如夢縈,狠毒似惡魔,它柔軟如錦緞,鋒利似鋼刀;它無所不在,力大無窮,它可敬可泣,該殺該戮;它能叫人超脫曠達,才華橫溢,放蕩無常;它能叫人忘卻人世的痛苦憂愁和煩惱到絕對自由的時空中盡情翱翔;它也能叫人肆行無忌,勇敢地沉淪到深淵的最底處,叫人丟掉面具,原形畢露,口吐真言。
酒,在人類文化的歷史長河中,它已不僅僅是一種客觀的物質存在,而是一種文化象征,即酒神精神的象征。
在中國,酒神精神以道家哲學為源頭。莊周主張,物我合一,天人合一,齊一生死。莊周高唱絕對自由之歌,倡導“乘物而游”、“游乎四海之外”、“無何有之鄉”。莊子寧愿做自由的在爛泥塘里搖頭擺尾的烏龜,而不做受人束縛的昂頭闊步的千里馬。追求絕對自由、忘卻生死利祿及榮辱,是中國酒神精神的精髓所在。
唐代宰相陸扆說過:“文人不喝酒,只算半個文人。”這話聽起來似乎絕對了點,但仔細想想中國歷史上文人大家與酒的不解之緣,卻覺得此話不無道理。深究起來,文人與酒的關系還真是扯不斷理還亂。
中國酒文化歷史悠久,傳說中的釀酒鼻祖一直有爭議,有杜康說也有儀狄說。《述酒》一詩中注釋酒為“儀狄造,杜康潤色之。”我認為,酒應該是由儀狄制造的,杜康潤色的。但社會上有關杜康造酒說的流傳和影響卻更為廣泛一些,這可能與人們喜歡從文學角度探尋酒文化的興趣有關。人們耳熟能詳的就有曹操《短歌行》中的詩句:“慨當以慷,憂思難忘,何以解憂,惟有杜康。”這算是最早的以酒入詩的記載。此外,文人所寫的與酒有關的詩詞只要信手拈來,便不可勝數。如曹操還有“對酒當歌,人生幾何”;王維的陽關三疊之絕唱“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李白的“舉杯邀明月”;杜甫的“性豪業嗜酒”;柳永的“忍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唱”;陶淵明的“攜將酒去,載得詩歸”等等與酒密切相關的佳句妙詞無一不在表明:文人與酒一脈相承,人人盡顯一代詩風,一代酒豪。
中國文人與酒的典故軼事,一樣隨手拈來就有著挖掘不盡的素材。曹孟德雖是在文學史上有著突然貢獻的文人,但一生戎馬倥傯,又是有口皆碑的軍事家。他常常和著濃濃的酒氣,朗朗高吟著類似“何以解憂,唯有杜康”,“對酒當歌,人生幾何”等慷慨激揚的詩句暢談人生感慨;他青梅煮酒,放眼天下論英雄,運籌帷幄笑傲天下;他釃酒臨江,橫槊賦詩更是顯現出一種英雄豪邁。
魏末亂世,文壇出現了響當當的文學團體——“竹林七賢”, 代表人物是阮籍和嵇康。他們七人個個是酒中豪杰,常在竹林中飲酒長嘯。阮籍常常一醉就是一個多月;嵇康醉酒有風姿,“若玉山之將崩”,常常醉出美感來;劉伶更是對酒一往清深,可謂古今一流的飲酒專家。他的存世之作雖不多,僅有《酒德頌》一篇廣為人知,但他在七賢中的名氣最大,最為世人所銘記,人們尊稱他為“醉仙”。也許,他名氣之大,有酒的一份功勞。這位愛酒的文人酒酣之時還喜“裸奔”,有一次正巧被一個客人撞上,客人隨便說了他幾句。誰知他卻反問道:“天地為我的房屋,房屋是我的褲子,你怎么鉆到我的褲子里來了?”。
仕途不得志、四十一歲便歸隱田園、過了二十多年隱居生活的陶淵明,也是出了名的愛酒、嗜酒的文人酒和他的生活及其文學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因為酒,他自心底流露出無比高尚的人格魅力;也因為酒,他才會在駢體文玄言詩盛極的魏晉時期獨辟一代文風,為中國文學增添了一種新的題材。陶淵明歸隱后的初期生活還比較寬裕,“童仆歡迎,稚子候門。三徑就荒,松菊猶存。攜幼入室,有酒盈樽。”后來他的家境日趨破敗,晚年竟到了“饑來驅我去,不知竟何之”的乞食境地。然而,他縱然是“環堵蕭然,不蔽風日;短褐穿結,簞瓢屢空”,也依然“酒熟吾自斟”。他的老朋友顏延之任始安郡太守時,經過潯陽,每天都到他家飲酒。臨走前留下兩萬錢給他,他卻全部送到酒家,陸續飲酒。他本可怡然做一個澎澤縣令,卻不愿為“五斗米折腰”,寧愿過著連酒錢都沒有的日子。透過酒,可以感受到陶淵明身上的一身正氣和他“世人皆醉我獨醒”的英雄豪氣!我常想,古代文人愛酒的不少,但能識酒中之深味的,從飲酒中體悟人生真諦的,陶淵明是為數不多的幾個人之一。
唐代文人的詩酒風采更令后人感嘆。他們飲酒飲出了哲理,飲出了學問,飲出了人生。在盛唐時代酒氣熏天的長安城中,有著一支龐大的飲酒隊伍,其中有大詩人、大書法家、王爺、高官、布衣等身世各異、身份也各異的八位飲酒高手。杜甫還專門為八位高手寫了《飲中八仙歌》:“知章騎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李白一斗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張旭三杯草圣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云煙”、“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談雄辯驚四筵”。詩中所寫真是令人叫絕!唐代嗜酒的文人隊伍中最有名的當屬酒仙李白,他飲酒傲視權貴的豪氣和舉酒邀月的狂放形象千百年來一直定格在人們的心里。在李白置酒會友舉杯邀月時,“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喝的又是何等的氣勢,喝的又是何等的灑脫。正因他飲酒放蕩不羈,醉臥如龍,才有了貴妃磨墨,力士脫靴的歷史趣話。當然,他在酒中難免流露出感嘆人生易老和懷才不遇的悲哀。然而,正是這種感嘆和悲哀,才使得他的情感與文思如同狂風暴雨勢不可擋,使他頃刻間一揮而就名篇《將進酒》。恐怕這種與酒有關的人生境界已非語言可以表達闡釋的了。在唐代,可與李白相媲美的則當屬酒圣杜甫,他常常“性豪業嗜酒,嫉惡懷剛腸”,每每有“沉飲聊自遣,放歌破愁絕”的佳作。
蘇東坡與酒的關系最能反映他的性情。他平生也喜愛酒,是個一日不能沒酒的文人。他的詩詞中的酒味絲毫不比李白的淡,但他的酒量不如李白,他在《東皋子傳后記》中言道:“予飲酒終日,不過五合。天下之不能飲,無不在予下者。然喜人飲酒。見客舉杯徐飲,則予胸中為之浩浩焉,落落焉,酣適之味乃過于客。閑居未嘗一日無客,客至未嘗不置酒。天下之好飲亦無在予上者。”酒量淺而愛飲,飲而不癮,這才是真實的蘇東坡。他并不一定要借酒消愁或寄情于酒醉,“客至未嘗不置酒”是他的一種禮節愛好,更是他的清逸超妙。他貶謫惠州時,與賣酒的林婆結下了深厚的情誼,還為林婆書酒旗,為她酒鋪做廣告。當他再貶海南時,還自釀自造自取自用酒,將自己所釀造的酒取名為“真一酒”,并在《真一酒詩》中說:“人間真一東坡老”。
以通俗歷史小說飲譽海內外的臺灣作家高陽先生,為人狂放,一生愛酒,且酣飲無度,很有李白遺風。他可以一日無飯,但不可以一刻無酒,自封“高陽酒徒”。素以酒代茶,酒不離口,有酒則執筆如風,無酒則文思枯竭。他寫文章的靈感皆源于酒。因此,他時常感嘆:“無煙無酒,生而何歡,又何必生。”即使他病入膏肓,也要寫詩自嘲:“不死仍留日暮醉,余生筆兆歲朝春。”因為一個“酒”字,高陽先生佳作紛傳;亦因為一個“酒”字,令他債臺高筑,囊中時有羞色。而他臨死前仍在歌吟:“為酒消得人憔悴,千金散盡終不悔。” 高陽先生與酒的關系是如此的情深義切,真可謂是一個名副其實的“酒癡”。
如此看來,中國文人似乎皆為善飲之輩,詩文里常常散發著濃烈的酒氣。遠的,如上面所述的古代文人大家;近的,如營造千古紅樓的曹雪芹,把小說寫成抒情詩的汪曾祺等,均為酒中英豪。想從中國的文人中找出滴酒不沾者似乎不太容易,難怪韓少功感嘆:“文學史總是散發出男人的醺醺酒氣。”
要是將嗜酒的文人加以分類,則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有酒的情感卻沒有酒量。像周作人、林語堂、胡愈之、沈雁冰等就屬此類。周作人先生在他的《談酒》一文中曾這樣評價自己:“……我很喜歡喝酒而不會喝,所以每逢酒宴我總是第一個醉與臉紅的。”他們確是不勝酒力的,但他們與酒有不解之緣,這使他們在文章中對酒的事故總能信手拈來,涉筆成趣。另一類則是既有酒的情感又有酒量。這一類文人很多,像阮籍、陶淵明、曹操、蘇東坡、李白、杜甫等等,數不勝數。
如果聯系文人的人生際遇來看文人與酒的關系,則酒就是文人們悲喜愛恨、人生遭遇的真實寫照。喝酒后發泄對時政的不滿是任何朝代文人的特有現象,酒往往容易解性但也容易越性。酒里有一種“酒神精神”,豪邁、放浪,文人常常借酒一杯澆心中塊壘,渲泄胸中積郁,但酒喝多了,觥籌交錯,耳熱頭昏,容易失態。因此,文人中有因酒遭難的,也有以飲酒躲災的。如嗜酒的嵇康因在《與山巨源絕交書》中寫有“非湯武而薄周孔”一句而招惹了司馬昭,丟了卿卿性命;阮籍雖反禮教,尚虛無,但黑暗的時代卻逼使他不得不明哲保身。當司馬昭欲為其子向阮籍之女求婚時,阮籍借酒裝醉60天,使司馬昭始終沒有機會開口,遂作罷。在這里,阮籍飲酒有以醉逃禍和借酒澆愁的意味,而陶淵明的飲酒則是追求酒所帶來的物我兩忘的境界。我想,不論在任何朝代,酒都沾染了文人的感情色彩。文人飲酒或喜或悲,或愛或恨;或因懷才不遇嘆息,或因功名利祿惆悵。因而可以說,酒是文人的一種寄托,酒是文人對人生的一種品味。
酒使文人走向奔放、灑脫。文人一旦思想受到束縛,就很難寫出飄逸的文字,但喝了酒則不然,血氣沸騰,思維活躍,奇思妙想便會如風云際會般涌來,每每寫出精彩奔放的篇章。如“斗酒詩百篇”的李太白之所以能登上浪漫主義詩人的顛峰,就是因為他與酒相交相融,酒的剛烈和躁動深入他的骨髓,造就了他落拓不羈、天馬行空的個性與文風。只有酒,才讓他變得豪放,寫出如酒般熱辣奔放的詩文。
或許,就像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一樣,文人愛酒自有其可以言說或不可言說的原因。文人飲酒或因受圣人的影響。《十國春秋》記載:“文王飲酒千鐘,孔子百觚。”圣人尚且豪飲,深受“易儒”浸淫的文人,難免有趨鶩之心;或因反叛的性格與現實無法調和,便假酒澆愁,求得暫時的麻木與忘卻;或因酒有助于靈感與創造力的滋生,而對酒的喜愛也由此而生;或因效仿。如李白效仿曹操,蘇軾效仿李白等等,代代相傳,蔚然成風。
仔細分析中國歷史上文人大家與酒的不解之緣及其淵源,似乎可以說,酒給了文人們快樂,給了文人靈感。中國幾千年的燦爛文化,是歷朝歷代文人用酒醞釀出來的,彌漫著酒的醇香與品性。
天生劉伶,以酒得名——“酒圣”劉伶
魏晉時期的竹林七賢不僅在思想上有見第,在文學上也頗有盛名,且個個是好酒之人,常于竹林下,酣歌縱酒。其中號稱醉仙的酒老大劉伶(字伯倫)是一個集名士、酒仙、文學家于一身的奇人。“兀然而醉,豁然而醒,靜聽不聞雷霆之聲,孰視不睹山岳之形。”這種“至人”境界就是中國酒神精神的典型體現。劉伶離不開酒,酒亦離不開劉伶,他的名字與酒是聯系在一起的,有關他的酒事傳奇最多。
《古今辭典》一書中有一篇《劉伶明誓》的故事,文中是如此描繪劉伶戀酒的:別人口渴時要水喝,這位酒仙總是以酒解其口舌之焦。有一次,他口干舌燥向妻子討酒,其妻一怒之下,不僅將其酒壇中之酒完全倒掉,而且還摔碎其酒壇。妻子勸告說,醉飲對你身體不利。劉伶佯裝戒酒狀曰:“備酒對鬼神明誓,才能斷酒矣!”妻將酒肉備齊,劉伶下跪明誓曰:“天生劉伶,以酒得名;一飲一斗,五斗又醒;婦人之言,決不可聽。”于是又在歡飲中癡醉。在竇革所著的《酒譜》中,劉伶還有另一畫面,同樣令人捧腹開懷。文中寫道:有一次他乘鹿車出游,除攜帶他的酒壺之外,還讓人荷器(估計為鐵鍬鐵鎬之類的挖坑及堆土用具)隨于身側。陪同者不解其意,劉伶告之曰:“不知何時醉死,死便埋我。”劉伶當之無愧為中國的“酒圣”。
劉伶曾寫下《酒德頌》一首:“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為一朝,萬朝為須臾,日月為扃牖,八荒為庭衢。行無轍跡,居無室廬,暮天席地,縱意所如。止則操卮執觚,動則挈提壺,惟酒是務,焉知其余?……”大意是:自己行無蹤,居無室,幕天席地,縱意所如,不管是停下來還是行走,隨時都提著酒杯飲酒,惟酒是務,焉知其余。其他人怎么說,自己一點都不在意。別人越要評說,自己反而更加要飲酒,喝醉了就睡,醒過來也是恍恍惚惚的,于無聲處,就是一個驚雷打下來,也聽不見,面對泰山視而不見,不知天氣冷熱,也不知世間利欲感情。劉伶的這首詩,充分反映了晉代文人的心態,即由于社會動蕩不安,長期處于分裂狀態,統治者對一些文人的政治迫害,使文人不得不借酒澆愁,或以酒避禍,以酒后狂言發泄對時政的不滿。
寬心應是酒,譴興莫過詩——陶淵明
東晉的陶淵明,他的詩中有酒,酒中有詩。蕭統說:“有疑陶淵明詩篇篇有酒,吾觀其意不在酒,亦寄酒為跡者也”(《陶淵明集序》)。
陶淵明一生不圖名利,不慕虛榮,就是特別喜歡喝酒,可是由于家貧,不能常常買酒喝。親戚朋友知道了,時常請他喝酒。他一去,總是喝得酩酊大醉。
陶淵明曾擔任江州祭酒、彭澤縣令等小官職。彭澤縣令,是他仕途生活中的最后一任官職。這在蕭統的《陶淵明傳》中敘述得最為詳細。《傳》中說他由于生活所迫,不得不去當彭澤令。他一到任,就令部下種糯米,糯米可以作酒。所以他說:“我常常酒醉,就心滿意足了!”
到了年底,郡官派督郵來見他,縣吏就叫他穿好衣冠迎接。他嘆息說:“我豈能為五斗米,向鄉里小兒折腰!”當天就解去官職,寫了一篇《歸去來辭》。
陶淵明有《飲酒》詩20首,都是酒后所題。他在序里說:“我閑居在家,缺少歡樂,再加上近來日短夜長,遇到好酒,每晚都飲。一個人飲酒,很快就醉了。等到酒醒之后,就題詩自娛,這不過是單純為了歡笑罷了。”他有時一個人獨飲,更多的是和鄉親父老對飲,從中取得某些安慰和樂趣。更重要的是在飲酒中,可抒發自己不愿和腐朽的統治集團同流合污的心愿。這就是蕭統所說的“寄酒為跡”。
關于陶淵明喝酒的傳說很多。如他每逢酒熟時,就取下頭上的葛巾過濾酒,過濾完畢,仍把葛巾戴在頭上。又如淵明所居的屋子里,有塊大石,陶淵明喝醉了,就躺在石上,故名醉石。九江境內有淵明埋藏的酒,有個農夫鑿石到底,發現一只石盒,石盒內有個銅器,有蓋,是扁平的酒壺。將蓋揭開,壺內都是酒。壺旁邊刻著十六個字:語山花,切莫開,待予春酒熟,煩更抱琴來。大家懷疑這酒不能喝,就全都倒在地上。結果是酒香滿地,經月不滅。
安史之亂之后,杜甫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把陶淵明引為知己,他在《奉寄河南韋尹丈人》中寫道:
寬心應是酒,譴興莫過詩。
此意陶潛解,吾生后汝期。
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酒仙”李白
臺灣詩人洛夫說:“要是把唐詩拿去壓榨,至少會淌出半斤酒來。”而唐代有名的詩人李白,亦號稱“酒仙”。可以這樣說,沒有酒的滋潤營養,李白就不可能創造出一首首膾炙人口的不朽詩篇。
“李白斗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杜甫《飲中八仙歌》)杜甫描寫李白的幾句詩,浮雕般地突出了李白的嗜好和詩才。杜甫是李白的摯友,他把握李白思想性格的本質方面加以浪漫主義的夸張,將李白塑造成這樣一個桀驁不馴,豪放縱逸,傲視封建王侯的藝術形象。這肖像,神采奕奕,形神兼備,煥發著美的理想光輝,令人難忘。這正是千百年來人民所喜愛的富有浪漫色彩的李白形象。
李白的一生是矛盾的。儒家的用世濟時與道家的神游求仙,縱橫家的汲汲于功名與俠士的不矜其功,高遠的理想與殘酷的現實,這一對對矛盾左右著詩人的命運,真是“行路難,難于上青天!”
李白的一生又是浪漫的。他張揚自我,豪放不羈,灑脫樂觀,如一位飄逸不群的神仙出于濁世而不染。無論有幾多矛盾幾度挫折,他仍有著“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豁達,等待著“大鵬飛兮振八裔”。享受長安城的錦繡繁華要以摧眉折腰為代價,這不是詩人想要的快樂老家,人生在世不如意,索性歸去,乘一葉扁舟。
矛盾與浪漫,使李白愛酒成為必然。在矛盾中堅持浪漫,以浪漫去對抗矛盾,這種激烈的碰撞是驚心動魄的,詩人可以在酒的世界里忘記傷痛,得到片刻放松。于是我們看到了“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的自得;看到了“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的灑脫;更有“百年三萬六千日,一日須傾三百杯”的狂放。然而“但愿長醉不愿醒”只是一種愿望,“與爾同銷萬古愁”也只是“舉杯消愁愁更愁”。他知道醉酒之樂是短暫的,于事無補的,可是如果不醉,就連這短暫的快樂也沒有了。詩人就這樣在理想與現實,酒醉與清醒之間徘徊著。
因為李白浪漫,所以他的飲酒詩句中總洋溢著勸飲行樂,開朗樂觀的情調。可鐵的現實總無法成就浪漫的理想,不痛苦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在飲酒時。詩人的“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劍擊柱心茫然”可以讓人看到他壓抑在內心的苦悶掙扎。即使是輕松自娛的“對影成三人”也蘊含了一份孤獨與無奈。詩人浪漫而堅強,飲酒時總會含笑而歌,但真感情在不經意間的流露使他本欲掩飾的痛苦欲蓋彌彰了。
傳說李白是醉酒后入水撈月亮溺水而死的,酒把他浪漫的一生推到了最高潮:在現實世界里,他“功成身退”的理想如天上月亮,遙不可及;在醉酒的世界里,理想化為水中月,他為此付出了生命。詩人借酒埋葬痛苦,最后干脆把自己埋掉了,是痛苦太多了?還是他太愛酒了?我們沒法知道,但這卻是個圓滿的結局。如果像這樣一位浪漫的天才晚年竟要受窮困孤獨,饑寒病痛的折磨,茅屋為秋風所破,潦倒而終,或如屈大夫含恨投江,讓現實抹殺最后一縷浪漫,那真是太殘忍了。
昔人已乘黃鶴去,而他的酒香,他的詩句,他沉淀在酒中詩中的感情,還是留給了今天的我們,細細品來總令人心馳神往,恨不能穿越歷史的云煙與詩人推杯換盞。今朝明月曾照古人,那就讓我們也舉杯邀明月吧,懷著對詩人深深的崇敬……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酒翁”歐陽修
歐陽修是婦孺皆知的醉翁。一生與酒結下了不解之緣。他那篇著名的《醉翁亭記》,從頭到尾一直“也”下去,貫穿一股酒氣。無酒不成文,無酒不成樂。天樂地樂,山樂水樂,皆因為有酒。“樹林陰翳,鳴聲上下,游人去而禽鳥樂也。然而禽鳥知山林之樂,而不知人之樂……”(《醉翁亭記》)
宋仁宗慶歷七年,歐陽修遭誣被貶官到滁州做太守。一日來到瑯琊,與一老者開懷暢談并結為知己,在半山腰修一涼亭,常常與友人在此飲酒賦詩或借酒澆愁,并取名為“醉翁亭”。
有一天,歐陽修帶酒食又去游山,途中遇到幾位砍柴的百姓和一位教書匠,便邀一同到醉翁亭歇息,一起猜拳共飲。其友人智山聽說歐陽修上山,也即上山,但久等未見蹤影,便下山來尋。在醉翁亭外,但見歐陽修醉眼微睜,面紅耳赤,忙上前問道:“太守為何醉成這樣?”歐陽修哈哈大笑道:“我哪是醉了!百姓之情可醉我,山水之美可醉我,這酒如何使我醉?偶有醉時,就是以酒澆愁,自作糊涂罷了。”說罷又自斟一杯,一飲而盡,稍傾片刻,竟脫口吟出:
四十末為老,醉翁偶題篇,
醉中遺萬物,豈復記吾年!
那位教書先生從席間站起,隨即附詩一首:
為政風流樂歲豐,每將公子了亭中。
泉香鳥語還依舊,太守何人似醉翁?
直至今日,這首詩的碑記仍然保留在醉翁亭里。
從歐陽修的詩詞中也可以看出,他大多都是在有花草和河湖的地方飲酒,把飲酒與享受自然風光結合起來,以達到回歸自然。如其詩《別滁》、《豐樂亭游春》,其詞《浪淘沙·把酒祝東風》和《定風波》等皆描寫山前開懷、花間暢飲的情景,看來歐陽修飲酒之時,花草、景致似乎為必備之物。歐陽修之飲確是別具一格,將“山水之樂”寓于酒中,運于心上。很顯然,歐陽修把飲酒藝術升華到了一個新的境界,酒中不但有詩文、情感,而且還有山水、花草。
身后名輕,但覺一杯重——蘇軾
林清玄在《溫一壺月光下的酒》中提到“喝淡酒的時候宜讀李清照;喝甜酒的時候,宜讀柳永;喝烈酒則大歌東坡詞。其他如辛棄疾,應飲高粱小口;讀放翁,應大口喝大口曲;讀李后主,要用馬祖老酒煮姜汁到出苦味時最好;至于陶淵明、李太白則濃淡皆宜,狂飲細品皆可”。
蘇東坡愛酒,但沒有沉溺于酒。酒酣興濃時往往妙筆生花,佳作紛出。在他的詩文中,他在飲酒賦詩時寫下的多是對生活的贊美和祝福,借酒澆愁的內容略少些。
“身后名輕,但覺一杯重”,在他看來,功名利祿不如一杯酒的分量。蘇軾一生坎坷,仕途艱難,被貶了又貶,足跡遍及半個中國。直到59歲那年,他還被貶到廣東惠州,三年后,又被貶去海南。
蘇軾的許多名篇,都是酒后之作。“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固然如此;《前赤壁賦》、《后赤壁賦》等等,多少也借了酒的靈氣,從而流傳千古。
蘇軾喜愛搜集民間的酒方,埋在羅浮山一座橋下,說將來有緣者喝了此酒能夠升仙。他贊惠州酒好,寫信給家鄉四川眉山的陸繼忠道士,邀他到惠州同飲同樂,稱往返跋涉千里也是值得的。他還說飲了此地的酒,不但可補血健體,還能飄飄欲仙。后來,陸道士果真到惠州找他。酒的吸引力之大、濃香之烈,由此可見一斑。
在他住處附近,有個賣酒的林婆婆,“年豐米賤,林婆之酒可賒”,他和林婆關系很好,常去賒酒。
他還喜歡與村野之人同飲,他與百姓相處得十分融洽,“杖履所及,雞犬皆相識,人無賢愚,皆得其歡心。”在他看來,“酒”的面前,人人平等,無分貴賤。他與“父老”關系十分融洽,沒有一點官架子,“父老”們也不把他當官看,只當同齡兄弟,真情相待。歡樂之狀溢于言表。
酒,在這真情中,是橋梁。蘇軾與酒,難舍難分,更與百姓親密無間。書法醉人與酒共,酒道書藝亦相通。
“典水流觴”成絕唱——王羲之
書法是線條的藝術,酒則是飲的藝術。酒能助書,書可盡性。草書奇詭,變化多端,密不透風,疏可走馬,筆劃延綿不斷,意韻灌注始終,尤其酒后作書,心手相諧,氣勢更足。同時,草書最足以觸類生化,隨化生奇,宛轉翻覆,縱心所奔,于是,生命的激情得到最完美的釋放,這就是中國書法所追求的浪漫的詩人氣質。惟有帶著酒世界一同進入書法世界的境況下,才能最終產生草書作品的極致,如王羲之的行草,張旭、懷素等的狂草書即是。
晉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年)農歷三月初三上巳之日,“書圣”王羲之偕同當時的天下名士謝安、殷融、孫綽、阮裕等42人,在江南水鄉紹興的會稽山之陰、蘭亭曲水之濱,共襄了一次名垂青史的曲水流觴修禊盛會。眾名士置身于崇山峻嶺、茂林修竹之中,眾皆列坐曲水兩側,將酒觴(杯)置于清流之上,任其飄流,停在誰的前面,誰就即興賦詩,否則罰酒。自王羲之至袁嶠之共有十一人,各賦詩二首,郄曇等十五人,各賦詩一首,九歲的王獻之等十六人作詩不成,各罰酒三觥。全部得詩三十七首,這也許稱得上魏晉名士中最富文學色彩的一次雅集了吧。
最重要的是,王羲之酒酣意暢、神采飛揚,當即用蠶繭紙、鼠須筆為這三十七首詩合成的詩集作序,寫就了一篇我國書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書法經典之作——《蘭亭集序》,其書法之美,登峰造極,可謂鐵劃銀鉤、龍飛鳳舞、遒媚勁健、字字玲瓏,被稱作天下第一行書,為歷代文人墨客仿學之墨寶。“曲水流觴”和《蘭亭集序》也就成為紹興黃酒的歷史殊榮之一。
張旭三杯草圣傳,揮毫落紙如云煙
唐朝是中國書法史上燦爛的一章,而以“狂草”名世的張旭,是唐代書壇上耀眼的一顆明星。他喜飲酒,時常大醉,醉則呼叫狂奔,乘興落筆。筆勢龍飛鳳舞,瀟灑奔放,點如高峰墜石,牽如力扯古藤,橫如列陣,挑如弩發,揮灑自如,渾然天成。更有激情奔發之時,握筆揮毫,在白墻上狂草,驚風雨,泣鬼神,無怪當時人稱他為“張顛”。有一天,張旭照例多喝了兩盅酒,酒酣耳熱之際,他把上衣都脫了,在屋子里邊吼邊跑,席間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認為他是著了魔,緊張得不得了。這時一位同張旭從游甚密的朋友笑了笑說道:“無妨無妨,伯高(張旭的字)不過是給‘書神’附身罷了!”一旁生人聽了卻依然免不了一頭霧水。
果不其然,張旭拿了筆、蘸了墨,就發瘋似的在宣紙上比劃起來。一旁觀看之人,見張旭下筆跌宕生姿,忽而如龍騰九天,忽而又似蛇走洼穴,隨性揮灑卻不失法度,莫不嘖嘖稱奇。
“葡萄美酒夜光杯”的景色,“斗酒詩百篇”的激情,“借酒消愁愁更愁”的比喻,“對酒當歌,人生幾何?”的灑脫,“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喜悅,“綠酒一杯歌一遍”的心情,“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意境,“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妙喻,“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無奈,“牧童遙指杏花村”的悲傷,“紅酥手,黃縢酒”的苦痛,“一醉方休”的痛快,《祝酒歌》的豪放,《酒神曲》的粗獷,……辛棄疾醉里挑燈看劍,蘇東坡把酒問青天,李清照濃睡不消殘酒……幾千年來,酒都成為中國古典文學的永恒主題,那些優秀的詩篇一直照耀著中國的文壇,這些古圣先賢讓酒和他們的作品同輝煌、共燦爛。
為什么中國古代文人和酒會聯姻得如此緊密呢?因為人在清醒的時候往往難以擺脫世俗的束縛和壓抑,而當酒酣性熱后,心靈得以解脫,精神為之愉悅;此時“酒后吐真言”,就敢哭、敢笑、敢說、敢寫了。“酒不醉人人自醉”,任情放縱,無所顧忌,創造力由此而獲得了解放。尼采說:“醉是日常生活中的酒神狀態,酒神狀態是一種痛苦與狂喜交織的癲狂狀態”,由此便形成一種“酒神性格”。特別是詩人,由于“詩如其人”,因此只有在喜怒哀樂完全飽滿時,詩人才能感悟出一種境界,達到“有我之境”、“無我之境”(王國維《人間詞話》)。這或許就是“酒”被詩人稱為“釣詩鉤”的原因吧。因此,即使是一向言謹行慎、惟禮是從的孔夫子,也會發出“美哉,然惟酒無量不及亂”的感嘆。
文人們愛喝清清白白的酒,愛寫清清白白的詩,做清清白白的畫,當然要做清清白白的人。歷代文人,歷經千百年,去偽存真,激濁揚清,互動了精神,融和了氣韻,已經形成了一個牢不可破的清白和正義的聯合形象。文人有了酒,神采更飛揚,情懷也才得以繾綣,才得以筆走龍蛇;而酒也只有落入文人口中、腹中,融進文人的血液,才不至于因為凡夫俗子的糟蹋而被冠以亂性迷情的毒藥之罵名。就像“陽春白雪”永遠不會吸引下里巴人一樣,鯨吞海飲的莽漢怎么也不會細酌慢品,而酩酊大醉更就稱不上琴瑟相伴的和諧了。可以說:酒是文化的物質載體,文化是酒的內在魂魄。因酒而獲得藝術的自由狀態,這是古老中國的藝術家解脫束縛獲得藝術創造力的重要途徑。現代文明中,文人與酒,亦或說酒與文人,還能創造多少佳話,我們期待著,我們祈禱著……
中國的飲酒文化
我國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分布各地的眾多民族,醞釀了豐富多姿的民間酒俗。有的酒俗留傳至今。
一 傳統的飲酒文化根基——酒德和酒禮
歷史上,儒家的學說被奉為治國安邦的正統觀點,酒的習俗同樣也受儒家酒文化觀點的影響。儒家講究“酒德”兩字。
酒德兩字,最早見于《尚書》和《詩經》,其含義是說飲酒者要有德行,不能象夏紂王那樣,“顛覆厥德,荒湛于酒”,《尚書·酒誥》中集中體現了儒家的酒德,這就是:“飲惟祀”(只有在祭祀時才能飲酒);“無彝酒”(不要經常飲酒,平常少飲酒,以節約糧食,只有在有病時才宜飲酒);“執群飲”(禁止民從聚眾飲酒);“禁沉湎”(禁止飲酒過度)。儒家并不反對飲酒,用酒祭祀敬神,養老奉賓,都是德行。
飲酒作為一種食的文化,在遠古時代就形成了一很大家必須遵守的禮節。有時這種禮節還非常繁瑣。但如果在一些重要的場合下不遵守,就有犯上作亂的嫌疑。又因為飲酒過量,便不能自制,容易生亂,制定飲酒禮節就很重要。明代的袁宏道,看到酒徒在飲酒時不遵守酒禮,深感長輩有責任,于是從古代的書籍中采集了大量的資料,專門寫了一篇《觴政》。這雖然是為飲酒行令者寫的,但對于一般的飲酒者也有一定的意義。我國古代飲酒有以下一些禮節:
主人和賓客一起飲酒時,要相互跪拜。晚輩在長輩面前飲酒,叫侍飲,通常要先行跪拜禮,然后坐入次席。長輩命晚輩飲酒,晚輩才可舉杯;長輩酒杯中的酒尚未飲完,晚輩也不能先飲盡。
古代飲酒的禮儀約有四步:拜、祭、啐、卒爵。就是先作出拜的動作,表示敬意,接著把酒倒出一點在地上,祭謝大地生養之德;然后嘗嘗酒味,并加以贊揚令主人高興;最后仰杯而盡。在酒宴上,主人要向客人敬酒(叫酬),客人要回敬主人(叫酢),敬酒時還有說上幾句敬酒辭。客人之間相互也可敬酒(叫旅酬)。有時還要依次向人敬酒(叫行酒)。敬酒時,敬酒的人和被敬酒的人都要“避席”,起立。普通敬酒以三杯為度。
中華民族的大家庭中的五十六個民族中,除了信奉伊斯蘭教的回族一般不飲酒外,其它民族都是飲酒的。飲酒的習俗各民族都有獨特的風格。
二 原始宗教、祭祀、喪葬與酒
從遠古以來,酒是祭祀時的必備用品之一。 原始宗教起源于巫術,在中國古代,巫師利用所謂的“超自然力量”,進行各種活動,都要用酒。巫和醫在遠古時代是沒有區別的,酒作為藥,是巫醫的常備藥之一。在古代,統治者認為:“國之大事,在祀在戎”。祭祀活動中,酒作為美好的東西,首先要奉獻給上天、神明和祖先享用。戰爭決定一個部落或國家的生死存亡,出征的勇士,在出發之前,更要用酒來激勵斗志。酒與國家大事的關系由此可見一斑。反映周王朝及戰國時代制度的《周禮》中,對祭祀用酒有明確的規定。如祭祀時,用“五齊”、“三酒”共八種酒。主持祭祀活動的人,在古代是權力很大的,原始社會是巫師,巫師的主要職責是奉祀天帝鬼神,并為人祈福禳災。后來又有了“祭酒”主持饗宴中的酹酒祭神活動。
我國各民族普遍都有用酒祭祀祖先,在喪葬時用酒舉行一些儀式的習俗。
人死后,親朋好友都要來吊祭死者,漢族的習俗是“吃齋飯”,也有的地方稱為吃“豆腐飯”,這就是葬禮期間的舉辦的酒席。雖然都是吃素,但酒還是必不可少的。有的少數民族則在吊喪時持酒肉前往,如苗族人家聽到喪信后,同寨的人一般都要贈送喪家幾斤酒及其大米,香燭等物,親戚送的酒物則更多些,如女婿要送二十來斤白酒,一頭豬。喪家則要設酒宴招待吊者。云南怒江地區的怒族,村中若有人病亡,各戶帶酒前來吊喪,巫師灌酒于死者嘴內,眾人各飲一杯酒,稱此為 “離別酒”。死者入葬后,古代的習俗還有在墓穴內放入酒,為的是死者在陰間也能享受到人間飲酒的樂趣。漢族人在清明節為死者上墳,必帶酒肉。
在一些重要的節日,舉行家宴時,都要為死去的祖先留著上席,一家之主這時也只能坐在次要位置,在上席,為祖先置放酒菜,并示意讓祖先先飲過酒或進過食后,一家人才能開始飲酒進食。在祖先的靈象前,還要插上蠟燭,放一杯酒,若干碟菜,以表達對死者的衰思和敬意。
三 重大節日的飲酒習俗
中國人一年中的幾個重大節日,都有相應的飲酒活動,如端午節飲“菖蒲酒” ,重陽節飲“菊花酒”,除夕夜的“年酒”。在一些地方,如江西民間,春季插完禾苗后,要歡聚飲酒,慶賀豐收時更要飲酒,酒席散盡之時,往往是“家家扶得醉人歸”。
過年,也叫除夕,是中國人最為注重的節日,是家人團聚的日子,年夜飯是一年中最為豐盛的酒席,即使窮,平時不怎么喝酒,年夜飯中的酒是必不可少的。吃完年夜飯,有的人還有飲酒守夜的習俗。正月的第一天,有的地方,人們一般是不出門的,從正月初二開始,才開始串門,有客人上門,主人將早已準備好的精美的下酒菜肴擺上桌子,斟上酒,共賀新春。
新年尹始,古人有合家飲屠蘇酒的習俗,飲酒時,從小至大依次飲用。據說飲此酒可以避瘟氣。
朝鮮族的“歲酒”:這種酒多在過“歲首節”前釀造。歲首節相當于漢族的春節,“歲酒”以大米為主料,配以桔梗、防風、山椒、肉桂等多味中藥材,類似于漢族的“屠蘇酒”,但藥材配方有所不同。用于春節期間自飲和待客,民間認為飲用此酒可避邪,長壽。
哈尼族的“新谷酒”:每年秋收之前,居住在云南元江一帶的哈尼族,按照傳統習俗,都要舉行一次豐盛的“喝新谷酒”的儀式,以歡慶五谷豐登,人畜平安。所謂“新谷酒”,是各家從田里割回一把即將成熟的谷把,倒掛在堂屋右后方山墻上部的一塊小篾笆沿邊,意求家神保護莊稼,然后勒下谷粒百十粒,有的炸成谷花,有的不炸,放入酒瓶內泡酒。喝“新谷酒”選定在一個吉祥的日子,家家戶戶置辦豐盛的飯菜,全家老少都無一例外地喝上幾口“新谷酒”。這頓飯人人都要吃得酒酣飯飽。 “菊花酒”由來已久,《西京雜記》曾記載:“菊花舒時并采莖葉,雜黍米釀之,至來年九月九日始熟就飲焉,故謂之菊花酒”。
四 婚姻飲酒習俗
南方的“女兒酒”,最早記載為晉人嵇含所著的《南方草木狀》,說南方人生下女兒才數歲,便開始釀酒,釀成酒后,埋藏于池塘底部,待女兒出嫁之時才取出供賓客飲用。這種酒在紹興得到繼承,發展成為著名的“花雕酒”,其酒質與一般的紹興酒并無顯著差別,主要是裝酒的壇子獨特,這種酒壇還在土壞時,就雕上各種花卉圖案,人物鳥獸,山水亭榭,等到女兒出嫁時,取出酒壇,請畫匠用油彩畫出“百戲”,如“八仙過海”,“龍鳳呈祥”,“嫦娥奔月”等,并配以吉祥如意,花好月圓的“彩頭” “喜酒”,往往是婚禮的代名詞,置辦喜酒即辦婚事,去喝喜酒,也就是去參加婚禮。
滿族人結婚時的“交杯酒”:入夜,洞房花燭齊亮,新郎給新娘揭下頭蓋后要坐在新娘左邊,娶親太太捧著酒杯,先請新郎抿一口;送親太太捧著酒杯,先請新娘抿一口;然后兩位太太將酒杯交換,請新郎新娘再各抿一口。
滿族人在舉行婚禮前后的“謝親席”:將烹制好的一桌酒席置于特制的禮盒中,由兩人抬著送到女家,以表示對親家養育了女兒給自家做媳女的感謝之情。另外,還要做一桌“謝媒席”,用圓籠裝上,由一人挑上送到媒人家,表示對媒人成全好事的感激之情。
達斡爾族的“接風酒”和“出門酒”:送親的人一到男家,新郎父母要斟滿兩盅酒,向送親人敬“接風酒,這也叫”進門盅“,來賓要全部飲盡,以示已是一家人。爾后,男家要擺三道席宴請來賓。婚禮后,女方家遠者多在新郎家住一夜,次日才走,在送親人返程時,新郎父母都恭候門旁內側,向貴賓一一敬“出門酒”。
“會親酒”,訂婚儀式時,要擺的酒席,喝了“會親酒”,表示婚事已成定局,婚姻契約已經生效,此后男女雙方不得隨意退婚,賴婚。
“回門酒”,結婚的第二天,新婚夫婦要“回門”,即回到娘家探望長輩,娘家要置宴款待,俗稱“回門酒”。回門酒只設午餐一頓,酒后夫妻雙雙回家。
“交杯酒”:這是我國婚禮程序中的一個傳統儀節,在古代又稱為“合巹” (巹的意思本來是一個瓠分成兩個瓢),《禮記·昏義》有“合巹而醑”,孔穎達解釋道“以一瓠分為二瓢謂之巹,婿之與婦各執一片以醑(即以酒嗽口),合巹又引申為結婚的意思。在唐代即有交杯酒這一名稱,到了宋代,在禮儀上,盛行用彩絲將兩只酒杯相聯,并綰成同心結之類的彩結,夫妻互飲一盞,或夫妻傳飲。這種風俗在我國非常普遍,如在紹興地區喝交杯酒時,由男方親屬中,兒女雙全,福氣好的中年婦女主持,喝交杯酒前,先要給坐在床上的新郎新娘喂幾顆小湯圓,然后,斟上兩盅花雕酒,分別給新婚夫婦各飲一口,再把這兩盅酒混合,又分為兩盅,取 “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之意,讓新郎新娘喝完后,并向門外撒大把的喜糖,讓外面圍觀的人群爭搶。
婚禮上的交擘酒:為表示夫妻相愛,在婚禮上夫妻各執一杯酒,手擘相交各飲一口。
五 其它飲酒習俗
“滿月酒”或“百日酒”,中華各民族普遍的風俗之一,生了孩子,滿月時,擺上幾桌酒席,邀請親朋好友共賀,親朋好友一般都要帶有禮物,也有的送上紅包。
“寄名酒”:舊時孩子出生后,如請人算出命中有克星,多厄難,就要把他送到附近的寺廟里,作寄名和尚或道士,大戶人家則要舉行隆重的寄名儀式,拜見法師之后,回到家中,就要大辦酒席,祭祀神祖,并邀請親朋好友,三親六眷,痛飲一番。 “壽酒”:中國人有給老人祝壽的習俗,一般在50、60、70歲等生日,稱為大壽,一般由兒女或者孫子,孫女出面舉辦,邀請親朋好友參加酒宴。 “上梁酒”和“進屋酒”:在中國農村,蓋房是件大事,蓋房過程中,上梁又是最重要的的一道工序,故在上梁這天,要辦上梁酒,有的地方還流行用酒澆梁的習俗。房子造好,舉家遷入新居時,又要辦進屋酒,一是慶賀新屋落成,并志喬遷之喜,一是祭祀神仙祖宗,以求保佑。 “開業酒”和“分紅酒”:這是店鋪作坊置辦的喜慶酒。店鋪開張,作坊開工之時,老板要置辦酒席,以志喜慶賀;店鋪或作坊年終按股份分配紅利時,要辦 “分紅酒”。 “壯行酒”,也叫“送行酒”,有朋友遠行,為其舉辦酒宴,表達惜別之情。在戰爭年代,勇士們上戰場執行重大且有很大生命危險的任務時,指揮官們都會為他們斟上一杯酒,用酒為勇士們壯膽送行。
六 獨特的飲酒方式
飲咂酒:這是古代遺留下來的獨特的飲酒方式,在西南,西北許多地方流傳,在喜慶日子或招待賓客時,抬出一酒壇,人們圍坐在酒壇周圍,每人手握一根竹管或蘆管,斜插入酒壇,從其中吸吮酒汁,人數可達五、六人甚至七八個人。飲酒時的氣氛熱烈。這種獨特的飲酒方式,可以加強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交流。
“轉轉酒”:這是彝族人特有的飲酒習俗,所謂“轉轉酒”,就是飲酒時不分場合地點,也無賓客之分,大家皆席地而坐,圍成一個一個的圓圈,一杯酒從一個人手中依次傳到另一人手中,各飲一口。這個習俗,據說來自一個動人的傳說:在一座大山中,住著漢人、藏人和彝人三個結拜兄弟兄弟,有一年,三弟彝人請兩位兄長吃飯,吃剩的米飯在第二天變成了香味濃郁的米酒,三個兄弟你推我讓,都想將酒留給其他弟兄喝,于是從早轉到晚,酒也沒有喝完,后來神靈告知只要辛勤勞動,酒喝完后,還會有新的酒涌出來,于是三人就轉著喝開了,一直喝得酩酊大醉。
七 勸酒
中國人的好客,在酒席上發揮得淋瀝盡致。人與人的感情交流往往在敬酒時得到升華。中國人敬酒時,往往都想對方多喝點酒,以表示自己盡到了主人之誼,客人喝得越多,主人就越高興,說明客人看得起自己,如果客人不喝酒,主人就會覺和有失面子。有人總結到,勸人飲酒有如下幾種方式:“文敬”、“武敬”、“罰敬”。這些做法有其淳樸民風遺存的一面,也有一定的負作用。 “文敬”,是傳統酒德的一種體現,也即有禮有節地勸客人飲酒。 酒席開始,主人往往在講上幾句話后,便開始了第一次敬酒。這時,賓主都要起立,主人先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并將空酒杯口朝下,說明自己已經喝完,以示對客人的尊重。客人一般也要喝完。在席間,主人往往還分別到各桌去敬酒。“回敬”:這是客人向主人敬酒。 “互敬”:這是客人與客人之間的“敬酒”,為了使對方多飲酒,敬酒者會找出種種必須喝酒理由,若被敬酒者無法找出反駁的理由,就得喝酒。在這種雙方尋找論據的同時,人與人的感情交流得到升華。 “代飲”:即不失風度,又不使賓主掃興的躲避敬酒的方式。本人不會飲酒,或飲酒太多,但是主人或客人又非得敬上以表達敬意,這時,就可請人代酒。代飲酒的人一般與他有特殊的關系。在婚禮上,男方和女方的伴郎和伴娘往往是代飲的首選人物,故酒量必須大。 為了勸酒,酒席上有許多趣話,如“感情深,一口悶、感情厚,喝個夠”, “感情淺,舔一舔。” “罰酒”:這是中國人“敬酒”的一種獨特方式。“罰酒”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門。最為常見的可能是對酒席遲到者的“罰酒三杯”。有時也不免帶點開玩笑的性質。 藏族人好客,用青稞酒招待客人時,先在酒杯中倒滿酒,端到客人面前,這時,客人要用雙手接過酒杯,然后一手拿杯,另一手的中指和拇指伸進杯子,輕蘸一下,朝天一彈,意思是敬天神,接下來,再來第二下、第三下,分別敬地、敬佛。這種傳統習慣是提醒人們青稞酒的來歷與天、地、佛的慷慨恩賜分不開,故在享用酒之前,要先敬神靈。在喝酒時,藏族人民的約定風俗是:先喝一口,主人馬上倒酒斟滿杯子,再喝第二口,再斟滿,接著喝第三口,然后再斟滿。往后,就得把滿杯酒一口喝干了。這樣做,主人才覺得客人看得起他,客人喝得越多,主人就越高興。說明主人的酒釀得好。藏民族敬酒時,對男客用大杯或大碗,敬女客則用小杯或小碗。 壯族人敬客人的交杯酒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湯匙兩人從酒碗中各舀一匙,相互交飲。主人這時還會唱起敬酒歌:“錫壺裝酒白連連,酒到面前你莫嫌,我有真心敬貴客,敬你好比敬神仙。錫壺裝酒白瓷杯,酒到成前你莫推,酒雖不好人情釀,你是神仙飲半杯。 西北裕固族待客敬酒時,都是敬雙杯。主人不論客人多少,只拿出兩只酒杯,在場的主人輪番給客人敬雙杯。 八 酒令(觴令) 飲酒行令,是中國人在飲酒時助興的一種特有方式。酒令由來己久,開始時可能是為了維持酒席上的秩序而設立“監”。漢代有了“觴政”,就是在酒宴上執行觴令,對不飲盡杯中酒的人實行某種處罰。在遠古時代就有了射禮,為宴飲而設的稱為“燕射”。即通過射箭,決定勝負。負者飲酒。古人還有一種被稱為投壺的飲酒習俗,源于西周時期的射禮。酒宴上設一壺,賓客依次將箭向壺內投去,以投入壺內多者為勝,負者受罰飲酒。《紅樓夢》第四十回中鴛鴦吃了一鐘酒,笑著說 :“酒令大如軍令,不論尊卑,唯我是主,違了我的話,是要受罰的”。 總的說來,酒令是用來罰酒。但實行酒令最主要的目的是活躍飲酒時的氣氛。何況酒席上有時坐的都是客人,互不認識是很常見的,行令就象催化劑,頓使酒席上的氣氛就活躍起來。 行酒令的方式可謂是五花八門。文人雅士與平民百姓行酒令的方式自然大不相同。文人雅士常用對詩或對對聯、猜字或猜謎等,一般百姓則用一些既簡單,又不需作任何準備的行令方式。 最常見,也最簡單的是“同數”,現在一般叫“猜拳”,即用手指中的若干個手指的手姿代表某個數,兩人出手后,相加后必等于某數,出手的同時,每人報一個數字,如果甲所說的數正好與加數之和相同,則算贏家,輸者就得喝酒。如果兩人說的數相同,則不計勝負,重新再來一次。 擊鼓傳花:這是一種既熱鬧,又緊張的罰酒方式。在酒宴上賓客依次坐定位置。由一人擊鼓,擊鼓的地方與傳花的地方是分開的,以示公正。開始擊鼓時,花束就開始依次傳遞,鼓聲一落,如果花束在某人手中,則該人就得罰酒。因此花束的傳遞很快,每個人都唯恐花束留在自己的手中。擊鼓的人也得有些技巧,有時緊,有時慢,造成一種捉摸不定的氣氛,更加劇了場上的緊張程度,一旦鼓聲停止,大家都會不約而同地將目光投向接花者,此時大家一哄而笑,緊張的氣氛一消而散。接花者只好飲酒。如果花束正好在兩人手中,則兩人可通過猜拳或其它方式決定負者。擊鼓傳花是一種老少皆宜的方式,但多用于女客。如《紅樓夢》中就曾生動描述這一場景。